內容是毒藥也是解藥

by 光目

從事藝文工作超過兩年,偶爾有人會詢問覺世代對於內容的偏好,我總回答:「環繞在對身邊人事物的紀錄。因為思考小人物的生老病死,等於探究普世生命的核心感觸以及終極價值。」

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這個初衷,然而隨之而來的總是對現實生存的疑惑。

針對這個問題,用John Holden曾提出文化價值的三個面向來說明:

  1. 本真性價值(intrinsic value):文化的表達形式、創作、創意、美學等內在本質。
  2. 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 value):將文化視為實現其它經濟產業政治權力等目標的工具。
  3. 制度性價值(institutional value):文化所能創造的社會公益與公共財。

我作為平台經營者以及內容創作者,最初這三個價值會互相拉扯,但我也是幸運的,因為有更高的精神信仰,能讓我甩開許多包袱而盡量往本真性價值靠近。


進一步來說,藝術與文化的功能是多重的,從審美教育、社會凝聚、公眾參與、促進經濟、尊重生態等,皆可從藝文活動裡得到效益。然而對我而言,最重視的依然是「引發個體的反身性/反思性」(The reflective individual),意即,在藝文創作與欣賞過程中,個人是否更好地了解反思自己;有無激發審美、創造力、好奇心、批判性;是否增強同理心,更能欣賞社會差異以及文化多樣性?

我是以這個核心來要求平台及內容的走向,這看似容易卻非常困難

● 因為經常會發現創作者的內容一直在鬼打牆而不自知,他以為不斷在產出,但其實是在反覆強化傷疤、執念跟偏見,並沒有從中得到更好的省思與成長,拒絕彌合內心對於他人的裂縫,差別心讓人偏執盲目,無法包容社會的多元及差異。

● 這時候藝術實踐就不是一帖良性的處方,而是一針又一針讓人中毒的藥!

● 更危險的,是因為集體社會的價值偏差和重口味,傾向為這類內容帶來「工具性價值」以及「制度性價值」,就像是包裹著甜美的糖衣,讓人情不自禁的沉溺於這樣的創作及欣賞模式。


相信有許多看這篇文章的人,本身也是藝文工作者、創作者、研究者,就廣義而言,諸位都是內容的產出者,每天也習慣性的大量掃過各式內容。如果你也出現了上述的症候,那麼可能需要去檢視自己在產出跟汲取內容的過程中,是否也被「工具性價值」以及「制度性價值」綁架了?致使支持一個人精神和身體的安全感無法獲得改善,與社會處在焦躁緊張的狀態。

若是這樣,那麼你正在親近的恐是毒藥,而不是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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