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者尋寶之路親人家庭相處隱世研究員的創作隨筆隱世研究員的創作隨筆(9) 收養制度「兒少最佳利益」之探討及實務反思(下) by 隱世研究員 09-27-2022 written by 隱世研究員 09-27-2022 596「隱世研究員的創作隨筆」導覽頁:https://gemsinstories.com/itinerary/4016/延續上篇對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臺灣收養制度中的「兒少最佳利益」之探討,這篇進入個人的收養實務經驗,從「臺灣收養實務中的兒少最佳利益」,以及「身為收養人的反思」兩個部分進行說明。一、臺灣收養實務的兒少最佳利益我們和妹妹之間屬於「機構收養」,相較於繼親收養和近親收養,法院裁定前的流程較長,必須先參加國內合格收出養服務機構的輔導評估、資格審查及媒合;但國內文獻指出,法官基於養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視情況有時也會請繼親收養和親屬間收養的收養方接受親職教育。總括來說,現行收養制度使得出養和收養都不再是雙方同意即可的個人契約制,而是提升到國家層級的認可制。身為收養人,從一開始參加機構說明會、親職輔導課程、訪談、居家環境準備、媒合、漸進接觸到觀察評估期的共同生活,社福機構都有說明每一道程序的目的,包含為了讓我們釐清想要收養的小孩年齡、健康狀況、個性特質等,並在知識面、環境面、資源面、健康面等做好養育孩子的準備,同時透過至少6個月的共同生活來相互適應,再再都是為了減少媒合到不合適的收養家庭/待收養孩童,使得孩子在不適合的收養家庭再次受傷,甚至被退養。(點看👉 禮物 (2) 決定打開那扇門、禮物 (4) 為了能夠與妳相遇)可是我感到疑惑:評估收養家庭及進行媒合的人,如何確定他們為孩子做了最佳利益的選擇?成人世界的評估標準真的就是孩子真正需要的嗎?有人問過孩子的意見嗎?遑論有些待收養孩童根本還無法表達意見啊!國內文獻也有提出和我相同疑問,並點出現行收出養服務實務與制度設定理念的差距:差距一:媒合實務不一定能考量到兒童最佳利益首先,國內社福機構人員進行媒合時,不一定都是從待收養兒童的最佳利益為最優先考量。有些社工以出養人偏好為優先順序,多數會選擇社經地位高及經濟條件好的收養家庭,認為若將來孩子回頭尋親,這樣的出養條件比較能夠獲得孩子原諒。有些社工以收養家庭偏好為優先順序,通常會選擇年紀小、身體健康、長相可愛順眼的孩童,認為比較好照顧及教養。差距二:兒童最佳利益的判斷標準因人而異其次,即使是基於待收養兒童的最佳利益,對於什麼樣的收養家庭適合該孩童,也會因社工經驗及固有評斷而持不同看法。某機構社工訪談內容指出,曾有一次媒合會議上該社工認為A收養家庭環境有些髒亂,不適合孩子成長,但該機構執行長則認為,A收養家庭空間寬敞且有庭院,適合該名活潑好動的孩童,至於環境整潔可以輔導改善。由此可見,要能達到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的話,有賴社福機構人員對收養家庭的人格特質、親職能力、支援系統的充分瞭解,同時對於待出養孩童人格特質與健康情況的充分掌握。然而國內社福機構人力相對短缺,加上國內待收養兒童面臨3歲以下出養黃金期的時間壓力,現實有時很難完全符合制度設計理念。差距三:幼齡兒童難以表示意見現行機構收養程序中要求:收養方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健康及財務狀況、職業與家庭背景等,即是為了評估收養方會否使被收養子女再次落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0條「喪失家庭環境」。同時,收出養服務機構也會瞭解出養兒童的原生家庭背景、身體健康狀況、心智發展情況、個性氣質、與原生家庭聯繫等,以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1條「收養」所要求的兒童充分資訊,作為判斷是否適合出養,以及是否合適與收養家庭共同生活。二、身為收養人的反思反思一:很難在媒合時詢問待收養子女的意見以我們收養妹妹的經驗來說,媒合到妹妹之後,B社福機構提供給我們妹妹出生時及媒合成功前的健康狀況,同時也提供妹妹在機構安排保母家的生長情形與個性特質資料,足見B社福機構有在其能力範圍內盡可能了解妹妹狀況。不過,這些都僅涉及掌握資訊作為媒合收出養雙邊成人的期待條件,或是盡可能降低待收養子女再次被迫出養的情況,對於公約第3條兒少最佳利益的意思表示權,以國內收養偏好幼齡孩童的情況來說,其實很難在媒合時詢問待收養子女的意見。比如,我們成功媒合到妹妹時她大約9至10個月大,漸進接觸時快1歲,還不會說話,自然無法詢問她喜不喜歡我和先生,只能從她和我們相處時的反應來推斷她是否適應。(我不確定若漸進相處一直不順利的話,是否就會再重新媒合?)我猜想或許是這樣的原因,當初才會設計在漸進相處後仍需至少6個月觀察評估期(共同生活期),因為國外收養制度並沒有觀察評估期的設計。反思二:觀察評估期結束後還須經法院裁定我親身經歷國內機構收養流程,目前的階段正在等待法院審理及裁定。整個過程中或多或少覺得國內收養制度對我們收養人不是那麼友善,包括必須提供諸多涉及隱私的資料、須面對眾多檢視眼光,還會承受付出感情後不一定能成功收養的不安(有關收養家庭的壓力,國內文獻也有諸多討論),身邊親友也對制度流程有質疑聲音,特別是對觀察評估期結束後還須經法院裁定一事,不是很能理解。反思三:從對制度疑惑,找出過程中的意義歷經兩年多的流程,要在諸多瑣碎的事情、應接不暇的環節、龐大的心理壓力下,有條理的提出對於制度的疑問跟反思,對我來說並不容易,尤其還要24小時照顧妹妹,腦袋經常被她一件又一件的狀況霸占。寫這篇文章,是我想對自己過去兩年多來全心力投入的大事,找出背後的意義;而耙梳資料、對照自身經驗,是我一直以來理解世界的方式,這個觀察分析的角度,不會因為我的身份、職業、有沒有小孩等外在條件的話,而產生改變。很幸運的,我也確實在重整消化資訊的過程中,找到了跟既有流程相處的模式,調適自己不安的心情。舉例來說,當我深入了解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以及現行收養制度呼應公約精神的設計理念,再回想之前進行收養流程的上課內容、與社福機構人員的溝通交流,逐漸能理解每一項要求及評估背後所隱含對待收養兒童權利的重視。例如:期望收養父母的身心健康及婚姻良好,因為公約第20條「喪失家庭環境」情境包括雙親身亡、永久失去能力、虐待、分居等;探詢收養人財務狀況及職業性質,因為公約第3條「兒少最佳利益」中兒童有健全成長及受教育權,不希望收養父母之後因為經濟壓力而疏忽對收養子女的照顧與支持,尤其當兒童身心健康有特殊情況時,更仰賴父母的穩定經濟與職業;觀察評估期間的定期關切與訪視,因為要確保收養父母有給予公約第3條「兒少最佳利益」的基本權利,且從親子互動中間接獲知待收養子女的意見表示。聖嚴法師提出有次第性、由內往外的「四安」:安心、安身、安家、安業,收養小孩是條長路,我不能保證自己無時無刻都能保持心平氣和;但我可以相信自己,會用擅長的觀察整理及分析,找到人與他人、人與制度、人與環境互動的意義。小孩是終生的課題,而自我的安定,是教育好妹妹的最佳前提。【參考資料】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要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邱靖惠、白麗芳、許愷洋(2017),由兒童權利公約檢視臺灣現行收養制度,社區發展季刊,157期。王青琬(2019),「收養前準備與兒少最佳利益:收養父母與社工人員觀點之探究」,臺灣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點看上一篇:隱世研究員的創作隨筆(8) 收養制度「兒少最佳利益」之探討及實務反思(上)👉點看下一篇:隱世研究員創作隨筆(10) 新手媽咪一週年(上)困境「隱世研究員的創作隨筆」導覽頁:https://gemsinstories.com/itinerary/4016/「陶瓷嫁妝」導覽頁:https://gemsinstories.com/short-story/3516/「禮物」導覽頁:https://gemsinstories.com/topic/family/6450/覺世代 ‧ Gems in stories 首頁:https://gemsinstories.com/相關 兒少最佳利益兒童權利公約收養制度收養小孩養子女最佳利益 1 comment 0 FacebookTwitterPinterestLINEEmail 隱世研究員隱世研究員是重度抖M的貓奴,同時也是生活在隱世花園的爬格子貓,慵懶地在Mac鍵盤上跳躍行文,羅織出對產業人文的觀察、對生命故事的反芻。十多年的金融風管與產業研究征途之後,目前為研究工作者兼覺世代網站主編。 1 comment 光目 09-27-2022 - 11:48 上午現在很流行說「理想不分大小」,但諸位是否疑惑:同樣是理想,為何有人追求得甘之如飴,有人追求到怨天尤人、家庭失和?這跟理想二字被用的太籠統有關,應該要解釋其中涉及的不同層次: 理想牽涉三個層面,一是責任履行,二是自我價值,三是人際關係,三者之間有一致也有矛盾的地方,取得平衡,才能降低追求過程中的衝突、提升成就感。 舉例來說:「想創業,但應父母要求繼承家業」,這是責任的履行,但若心理沒有調適好,就會跟自我價值拉鋸。再舉例:「為了夢想目標,不惜拋家棄子」,這是自我價值,但可能會撕裂人際關係跟責任履行;且自我價值還有更細緻的區分,又分成自我慾望的滿足,或公共利益的付出,例如:「理想是買名車住豪宅、吃美食遊山玩水、揚名立萬」,這偏向自我慾望。在多元的社會,只要不壓迫傷害別人,這種理想當然也要被尊重,但不可諱言,這個方向很容易因為慾望的擴張而使身口意永遠無法滿足,放縱成一種貪愛,而在追求過程中犯下的錯誤,最終還是自己要去承擔。 當我們把理想的層次拆分出來,就可以看到自己位於哪一個象限,朝哪個座標稍微移動,或許更能找到平衡點。 隱世研究員在收養小孩、成為母親的過程中,一度只看見責任的履行、人際關係的維持,而迷失了自我價值,每天都過得很焦慮;當重新發現生活就是自己研究的課題,專長不能被偏廢及犧牲時,就找出了追求理想本有的真情與自得。 Reply Leave a Comment Cancel Reply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 By using this form you agree with the storage and handling of your data by this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