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越界的客人:四 無法突破心理安全防線的過客 1怎麼可以這樣說

by 光目

30年來在同一座屋簷下吃飯、呼吸、早晚叮嚀,是幸福還是委屈?

30年來首度自行停藥,惡夢美夢、幌幌人影、窸窣聲音,日日夜夜愈來愈清晰。


禮拜一清晨,李美華早早就醒了,但就是沒辦法起身,她張著眼睛盯住天花板,床邊的立扇咿咿呀呀送出溫熱的暖風。

夜裡依然沒有睡好,一閉上眼睛就作夢。昨夜看見的是大哥李承家親切的帶著弟妹在山口洋的沙灘上玩耍,大夥兒玩累了挨個兒回家,媽媽正在木造的屋子裡生火煮飯,結實黝黑的爸爸爽朗的對妻小笑著。

分明是場溫馨的美夢,沒有哭喊、殺頭、噴血;但美夢也沒有什麼好。雖然不會像惡夢那樣讓身體不由自主地哆嗦戰慄,但從溫馨夢境醒來的剎那,驚覺獨自一人被淡黑色籠罩,登時倍顯寂寥。

她痛恨惡夢、埋怨美夢。夢境總是太擁擠了,充斥惡魔跟天使的耳語,她愈睡愈累,不管夢見什麼都開心不起來。

夢中很吵雜,但是夢醒了也不安靜。睜開眼的瞬間就和山口洋的童年告別,接著下一秒就瞥見身旁的江旺,或坐或臥、或立或走。

無論惡夢跟美夢,她醒來之後都會嫌棄。

看吶!多真實!每一張臉孔!!

為什麼大家看不見,就說我也不應該看見呢?

聽吶!一聲又一聲雜亂急切的響著!比你們背地裡講話的聲音還要有穿透力!!

為什麼你們不回應,就叫我也不要回應呢??

但是,我也學會了,要「噓…….」

不能讓別人知道我看見聽見你們!!

李美華分秒都在吶喊,時時都在提醒自己。

無論醒來或者睡著,她的人生都無比費勁。


日上三竿了嗎?

李美華感覺電扇吹出來的風好像又加溫了,她跟床面接觸的肌膚開始沁出汗水。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外面傳來什麼鬼聲音!?

張俊銘在房門外鬼鬼祟祟的做什麼?他是要窺探她睡醒了沒嗎?

妳起床了嗎?」果然,門外傳來張俊銘的問話。

李美華正愁一股煩躁無處可發,剛好張俊銘這時候跑來搭話!她倏地翻下床,把房門碰一聲打開:「你吵什麼呀?」

張俊銘往後退了一步,小心的說:「快中午了,妳該起來吃點東西了?」「我有買豆漿跟包子。」

李美華沒好氣地問:「怎麼?你今天也沒有要去工地嗎?」

張俊銘搖搖頭說:「沒有……,這陣子老羅都沒有聯絡……。」

「那你幹嘛去買豆漿跟包子?家裡還有餅乾可以吃不是嗎?」李美華瞪著眼睛問:「你哪裡來的錢?」

張俊銘有點發窘,說:「昨天士泓給的。」

「士泓給的!你好意思拿?!

李美華當然知道江士泓自從工作以後,就會固定給自己還有張俊銘一些家用,她問了這兩個人好幾次,到底江士泓固定會給張俊銘多少錢?但是他們擺明就是不讓她知道數目,從頭到尾守口如瓶。這件事情一直讓她耿耿於懷,今天逮到機會,非要藉題發揮一下不可!

「自從週末以後,李美華似乎更焦躁了?」張俊銘心裡想著,她煩躁抱怨的頻率更高,而狠酸自己的那副模樣,也益發讓人難堪。

「妳起來吃一點吧,在房間躺太久了。」

說完這句話,張俊銘就默默退到客廳,回到沙發上那個最熟悉的位置。30年了吧!生活在這座屋簷下。經過多年的相處,他曉得在李美華大小聲的時候千萬不要回嘴,讓她一個人吵不起來,事情就可以不了了之。如果為了爭一口胸中的悶氣而試圖跟她講道理的話,只會鬧得天翻地覆!


未久,李美華也走到客廳,她拿起桌面上的豆漿,「逗」一聲把吸管插進去塑膠封蓋裡。喝了兩口,也沒有要尋求認同的意思,直接了當地就說:

「士泓變了!」

「他的態度變得很差!」

李美華一勁兒回想江士泓週末跟自己講話的表情、還有他臨走前頭也不回離開房門的樣子……,她撇撇嘴繼續說著:

「換做是以前,士泓絕對不會這樣跟我講話!」「他到底是怎麼了?!」

張俊銘似乎感覺到李美華猜疑、焦慮的情緒又洶湧來襲,試圖安撫著說:「還好吧,士泓他沒有怎麼樣呀。」

李美華白了張俊銘一眼:「唉啊!我兒子的個性我最清楚,他真的變了!」

都是因為小方的關係!!」李美華斬釘截鐵地說:

「都是因為遇到她所以士泓對我的態度才會變那麼差!」

這個草率但又無從商量的推論,讓張俊銘驚訝忙道:「我看他們都還是很有禮貌的呀。妳不要想太多啦……。」「妳也太緊迫盯人了,有客人過來,士泓多招呼一點也是很正常的呀……。」張俊銘回想週末江士泓、方念薰的言行,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引人反感的舉動呀?

倒是張俊銘這個打圓場的說法,直接惹惱了李美華,她氣的連豆漿都不喝了,用力放下,說:

你不要因為拿了士泓的錢,就一直幫他們講話!!

「妳……」張俊銘被李美華刻薄的指控哽住了喉嚨。他勉力深呼吸了好幾下才稍微冷靜下來,漸漸明白:

這就是一位打翻了醋罈子的母親嘛!她正在到處挑剔找缺點,故意拿小事情來大發雷霆。


意識到這點的張俊銘,心想:「現在的情況,要怎樣安撫李美華才好呢?」

他拿起茶几上的Gudang Garam點燃一根,丁香的味道飄散出來,先讓心情鎮靜。然後再深深吸進一口說服自己這滿滿的一口代表了勇氣,因為,他有點緊張自己即將要跟李美華坦白的心裡話:

「孩子大了,遲早會有自己的生活呀…….。」他拿捏著語氣跟用字,小心地說。

「什麼自己的生活!」果然,李美華怒氣更盛了。

但是今天張俊銘也打算豁出去,他依然警戒地接著說:「士泓大了,有他自己的生活,這也沒什麼不好。」

「妳有沒有想過,其實妳也可以有自己的生活?

李美華轉頭瞪向張俊銘,反問:「什麼叫做我自己的生活?

「江士泓去哪裡,我就會跟他在哪裡!這就是我的生活!!」李美華用力地說。

聽到此言,張俊銘停頓了片刻,他沉默想了好一會兒,才又吸進一口丁香煙,然後很認真的看著李美華的眼睛,問:

這麼多年了,我們也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吧?

李美華詫異地圓睜著眼睛,問:「你在說些什麼?」

張俊銘咬咬牙,心一橫,決定這次把心裡話講個清楚明白,他說:

我們互相陪伴這麼多年了,可以名正言順、正大光明的在一起嗎?」

「什麼意思!」李美華驚訝的高聲問:「你該不會想要結婚吧?

張俊銘點點頭:「我心裡怎麼想,妳早就知道了不是嗎?

他的心臟怦怦跳,難道李美華不曉得自己想要結婚嗎?如果不想要跟她在一起,自己怎會甘願跟母子倆在同個屋簷下相處30年呢?

如果說之前是因為顧慮到江旺是自己的好朋友,但是等了30年也夠久了吧,別人沒有理由再批評他不夠仁義!而且都已經這把年紀了,誰還會在乎兩個老年人的感情世界呢?

但是為什麼現在李美華一臉驚嚇的樣子,莫非她真的沒有動過這個念頭?士泓會介紹小方給家人認識,就代表他們感情相當穩定了吧,他遲早會獨立的不是嗎?難道李美華真要一輩子就只盯住江士泓,不看看一直待在她身邊的自己?

怎麼可能!」李美華激動的反駁打斷了張俊銘的思緒。還不等張俊銘接話呢,她高亢的聲音已幾近於尖叫:「我怎麼可能答應你?!」李美華講話的同時忍不住把眼睛瞄向自己的房間門江旺聽見了嗎? 她好擔心被江旺聽到張俊銘這麼膽大包天的提議

跟你結婚的話,我就拿不到江旺的半俸了!!」李美華的腦袋嗡嗡作響,為了壓住自己耳朵裡面的噪音,她幾乎是用吼地說出這句。

什麼?

張俊銘似乎聽到了一個自己從來沒有預想過的回答方向,李美華竟然不是朝兩個人有沒有感情、需不需要互相陪伴、如何調整面對江旺、江士泓的心情…….這些方面去思考的嗎?

原來她最擔心失去半俸的問題嗎?

張俊銘還在不可思議之中恍惚呢,李美華就爆發了她連珠炮般的尖酸攻擊:

「半俸是江旺留給我的!」

「跟你結婚,我能拿到什麼呀?」

「你一個月做得了幾天工地?」

「你連健保費都在欠!」

「你現在的錢還不是我兒子給的?」

「你怎麼敢、說、要、結、婚呀!」

紮紮實實地、一句一句,把張俊銘狠狠擊沈。


本來張俊銘還打算說出其它肺腑之言的。他想要謝謝李美華、江旺在台灣給了他異地的溫暖、同鄉的惦念跟牽絆。讓家破人亡流落海外的自己,沒有再繼續往岔路走下去……。

他也想要謝謝江士泓,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自己對他毫無保留地發揮照護之情。看著江士泓一點點長大,出去工作了,居然還想到要回饋自己……。

如果李美華沒有說破,他真的一度相信自己的生命傳承到了江士泓身上……。

噢,原來這些都只是自以為嗎?

虧我還把這裡當成是家?原來人家根本就不認帳……。

本來張俊銘是想要表達自己現在的幸福感、以及延續這份幸福的期待的。殊不知,李美華連讓他申論理由的機會都不願意給。

她現在全身充滿防備的模樣,彷彿是見著了仇人,正瞪著眼睛指手劃腳、大聲指責。張俊銘苦笑著想:自己非但沒有資格成為家人,還因為沒有掂掂自己的斤兩,冒冒失失說錯了話。 噢, 現在還被當成仇人了是嗎?

李美華還兀自在講些什麼呢?張俊銘壓根兒聽不進去了。搞不好她還認為這30年是讓他給白吃白住了呢! 搞不好,她還認為自己只是一台用舊的機器呢!

張俊銘曾經牽掛這裡的人與物,為這裡奮鬥努力而不感到辛苦。但是在認清楚自己只是一個寄人籬下30年的租客之後,雖然置身在相同的空間,面對同一位說話對象,卻覺頓失所依噢, 這就是孤單嗎?

張俊銘的靈魂輕飄飄全部飛走了,但是失落的心情卻有如千金重,直直墜到大海裡,生命力一點一滴在流失。炎夏時分,張俊銘的周遭卻很冰涼,涼到煙蒂都燒到尾端燙著指尖了,也感覺不到任何溫度。


他怎麼可以這樣說!!

自從張俊銘在星期一的中午說出「心裡話」之後,李美華就再也沒有給他好臉色看。

上週六、週日,方念薰的出現跟江士泓的「態度丕變」,已經讓李美華夠煩躁的了;誰知道張俊銘還來添亂!!她滿腔憤怒,覺得自己被算計了:

「他到底想要得到什麼?!」

這幾天李美華待在自己房間裡的時間更長了,完全不想踏出房門正眼看到張俊銘。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同個屋簷下生活了30年的李美華跟張俊銘,見面的次數用手指頭數的出來,就算見了面,也搭不了幾句話。

週六、週日、週一、週二、周三江旺看著李美華,已經連續五個晚上把藥偷偷丟掉了。

「妳還好嗎?」江旺問。

我很好呀!!

李美華看到眼前的江旺,正拉開五斗櫃的抽屜,從中拿出一包黃長壽,然後從口袋裡摸出打火機……,這個低頭點菸的動作,她已經有30年沒有看到了吧!!

李美華欣見江旺這幾天有愈來愈年輕健壯的趨勢,對照之前病懨懨躺在床上的樣子……,

我現在狀態超好的!!

李美華亢奮地回答!


禮拜四一大清早,李美華早早就走出房門了,她探頭往客廳張望的時候,張俊銘還在沙發上酣睡呢。他的聽力不太好,此時還沒有察覺到李美華已經在屋內四處走動。

李美華靜靜退回到廚房,拉開櫥櫃,瞅著那排藥盒看。現在這個藥盒裡頭,放的正是上週四,張俊銘跟他一起到醫院做三個月一次的定期回診之後,新放進去的藥丸。

李美華愈看這排藥愈覺得不對勁,她懷疑這幾天晚上愈來愈難睡,滿腦袋都有人在橫衝直撞、嚷嚷叫囂,就是這排藥的問題!

「好在我及早發現!!才沒有一直吃下去!!」

李美華慶幸自己警覺性高,前幾天就把這些毒藥給逐日扔掉了;但是已經吞下去的那些,藥性肯定很強,還一直殘留在身體裡面毒害著!

李美華看看時間,5:15,她小心翼翼的拿出手機,撥電話給江士泓

「嘟…….嘟………嘟…….」還在睡夢之中的江士泓感覺到手機震動,迷濛睡眼中,驚見是媽媽打來的,他一下子全醒了,急急按下通話鍵:

「媽?怎麼了?一大早的?」

李美華說:「士泓,我睡不著。我覺得上禮拜回診的時候,醫生偷偷給我換藥了。」

江士泓一頭霧水:「是嗎?應該不會吧,醫生已經看妳看了30年,不可能給妳亂換藥吧?」

李美華著急的打斷他:「唉呀!是真的!不然我怎麼都睡不著呢?」

江士泓擔心的說:「那不然,你跟張叔叔今天再去看醫生?問問醫生藥是不是有換過?」

禮拜四上午固定有李美華精神科主治醫生的門診,請張俊銘陪李美華再回醫院確認一次,應該是最合理的建議。

「不行!!」李美華煩躁地大聲說:「不能讓他跟我去醫院!!」

聽到李美華的反應那麼激烈,江士泓奇道:「為什麼?」

李美華說:「跟他去是有什麼用?你張叔叔又沒有讀過書,聽不懂醫生在講什麼啦!他永遠只會在旁邊說嗯嗯嗯。」

「蛤!?」江士泓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媽媽今天真的是吃錯藥囉?聽聽她這口氣,現在是講到了哪裡去?

李美華敏感的察覺到江士泓不悅,連忙修正說法:「我是說,我跟張叔叔都沒有唸過書,聽不懂醫生在講什麼啦。」

「而且如果醫生跟護士,看到我們一臉聽不懂的樣子,一定會偷偷嘲笑我們,我們會被他們欺負、瞧不起。」李美華的語氣中透露出委屈。

聽到媽媽的內心小劇場,江士泓簡直要暈倒,他說:「不會啦!妳在胡思亂想些什麼?醫生跟護士都很專業的呀,而且這個醫生看妳看那麼久了,怎麼可能會害妳呀?」

「反正,妳今天趕快跟張叔叔去醫院啦!!」江士泓整個人情急起來,連聲催促道。

唉呀!你!」李美華本來要大聲反駁的,但是又突然想到人還在客廳打盹兒的張俊銘,深怕自己的大嗓門會把他吵醒。於是刻意壓低聲調,謹慎小心地向兒子透露一個秘密

藥搞不好是你張叔叔換的呀….!我怎麼可以跟他去醫院?」

蛤!?

江士泓直接從床上跳起來:

妳怎麼可以這樣說!!

怎麼回事?
睡不著的媽媽、懷疑醫生換了藥、 懷疑張叔叔換了藥 、不肯去醫院求診……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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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

明文得領取遺屬一次金遺屬年金(退休俸之半數)的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40020

第四章 退伍除役及給與

第 37 條

1. 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死亡者,自死亡之次月起停發,另依其死亡時之退除給與基準,發給遺屬一次金。其規定如下:

  • 一、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未滿一年者,發給退伍金總額。
  • 二、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發給其退伍金餘額。但退伍金餘額,低於退伍金總額之半數時,仍照半數發給之。
  • 三、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三年以上者,發給其退伍金餘額,並發給相當於同等級之現役人員六個基數之遺屬一次金;其無餘額者,亦同。

2. 前項遺屬一次金之領受遺族,其應核給金額,除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外,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

  • 一、子女。
  • 二、父母。
  • 三、兄弟姊妹。
  • 四、祖父母。

3.亡故之軍官、士官無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遺族者,其遺屬一次金由未再婚配偶單獨領受。無配偶時,其應領之遺屬一次金,依序由前項各款遺族,依下列規定共同領受:

  • 一、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領受。
  • 二、同一順序遺族如有拋棄或因法定事由喪失領受權者,其遺屬一次金應由同一順序其他遺族依前款規定領受。無第一順序遺族時,由次一順序遺族依前款規定領受。

4.遺族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子女,如不領遺屬一次金,得依下列規定,改支遺屬年金:

  • 一、年滿五十五歲之配偶,以其婚姻關係累積存續十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給與終身。但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或於領俸人員退伍除役生效時已有婚姻關係存續之未再婚之配偶,不受支領年齡限制。
  • 二、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為止。
  • 三、父母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子女,給與終身。

5. 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所定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未再婚配偶、子女,應符合法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並每年度出具前一年度年終所得申報資料,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但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領受遺屬年金者仍繼續支領

6. 第四項各款所定遺族領有依本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核給之退休俸、撫卹金、優存利息或其他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相當於退除給與之定期性給付者,不得擇領遺屬年金。但遺族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給與並經原核定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7. 第四項遺屬年金,自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死亡時之次月起,依第二十六條附表三基準之半數發給。但發給數額低於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平均俸額或原階現役本俸之半數時,仍依平均俸額或原階現役本俸之半數發給。

8. 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前死亡者,其遺族擇領遺屬年金之條件,仍依本條例修正前之規定辦理。

1 comment

光目 11-11-2021 - 11:44 上午

婚姻能夠將兩個人的生活與感情,進一步法律化;然而權利義務的規範,也牽涉到現實的取捨。您是否設想過 #長者對於婚姻的顧慮?
「經年累月的陪伴,感情的成分有多少?」
「都這把年紀了,還要不要進入婚姻關係?」
「結婚,會帶來多少心理踏實,以及物質損失?」
徘徊在婚姻的門前,長者要下決定,不見得比你我容易。

#雙11 上架誰都不太對,就自己上線。
這週一到週四內容的共同關鍵字是 #歸屬感(belongingness)。
有遮風避雨的屋舍、衣食無缺的生活、安穩無虞的工作…,但不能融入環境或群體,#不算擁有歸屬感。
讓人無法脫身又快樂不起來,#不算有能力給予他人歸屬感。
能打從內心產生認同與幸福,看見生活的意義,願意為此品嚐甘苦滋味,#才算找到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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